青岛新奥2021年度常规燃气工程施工监理服务 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 青岛新奥2021年度常规燃气工程施工监理服务 已获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招标人为 青岛新奥燃气设施开发有限公司,业主为青岛新奥燃气设施开发有限公司、青岛新奥胶南燃气工程有限公司、青岛新奥能源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在“合力信智慧招投标中心(以下简称“招投标中心”)”(网址:www.hlxzhjy.com)以电子招标投标的方式进行招投标中心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2.1招标范围:2021年度常规燃气工程施工监理服务;
2.2项目建设地点:企业经营区域;
2.3监理服务期限:一年。
3.1投标人应为在招投标中心注册的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资产。
3.2投标人具有化工石油工程监理乙级(含)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3.2监理人员要求:总监理工程师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化工石油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总监理工程师和其他专业监理工程师等监理班子人员应是投标人本单位人员(注册证书或岗位证书的工作单位与投标人一致)。
3.3资信情况: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未被列入执行人失信名单;信誉良好,没有在暂停承接业务处罚期内及被有关部门责令停业、企业财产被查封、冻结或有破产状态。
3.4业绩要求:近两年内有类似工程监理业绩;近三年内业绩良好且无不良记录。
3.5 提供监理单位廉洁自律承诺书。
3.6依据新奥能源控股有限公司发布《关于全面推进工程施工可视化管理通知》、《新奥能源控股有限公司工程数字化系统应用管理办法》(ENNE/PDM001A-2018)、新奥能源《数字化影像采集标准》)的要求和发布的供应商及设备选择要求,采购工程监理所需监控设备,并承担现场监控设备采购及前端数据流量费用。承诺系统内严格审查关键工序,履行系统内旁站检查、上传监理日志等监理业务数据留痕。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 如在中标后或签订合同后,发现中标单位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将取消中标资格或解除合同,涉及的监理人员5年内不得从事招标人的工程监理。
3.8.1两年内监理的工程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
3.8.2合同期内监理人员更换率超过50%的。
3.9如在中标后或签订合同后,发现监理人员有以下行为之一的将直接清除出监理队伍并列入黑名单,5年内不得从事招标人的工程监理。
3.9.1监理履职不力,监理的工程出现重大质量安全隐患的;
3.9.2接受施工单位宴请、馈赠及其他利益输送的;
3.9.3施工图纸审核不力、施工过程未提及变更致使工程交付存在功能性缺陷的;
3.9.4监理人员人证不符的。
3.10投标人应保证投标函中报价与招标招投标中心填报的数据一致,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其投标。
以上资格条件要求均需要提供充分、有效的书面证明文件,否则视为不符合资格条件要求。
4.1 获取时间:2021-01-27 14:00至2021-02-02 17:00(北京时间)。
4.2 获取方法:登录招投标中心下载招标文件。
4.3 标书售价: 300 元人民币/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以银行转账方式由招标代理公司统一收取,账户信息:
名 称:北京合力信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营业部
账 号:11220101040027765。
关于标书费发票开具的流程及注意事项,请点击开票链接:https://pan.baidu.com/s/1cEiHImBztQdsu3fBYXsd6w ,提取码:dzqs。 由客户自助扫码开票。
4.4本次招标为线上招标,参与的投标人须为招投标中心注册供应商,并取得在招投标中心进行招标投标操作的权限。
5.1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02月05日8时30分。
5.2 递交方法:投标人登录招投标中心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5.3 递交地址:电子招投标文件上传至平台(网址:https://www.hlxzhjy.com/)。
逾期送达的、未按指定方法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1 开标时间: 2021年02月05日09时00分。
6.2 开标方式:平台远程开标。
招标人:青岛新奥燃气设施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唐晓东
电话:15963253058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合力信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科创十四街20号院16号楼2单元3层306室
联系人:潘月恬
电话:18833969589
电子邮箱:84989256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