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各潜在投标人
现就东莞望牛墩镇建安管桩1.2MWp分布式光伏项目EPC总承包工程(招标编号:HLX-ZB-202411-1142)的招标文件部分内容做如下更改:
一、变更后内容:第一章 招标公告
2.5 计划工期:(1)应在合同生效之日起最长不超过90日历天内完成全部工程内容,并通过项目东莞市供电部门和质量技术监督局并网验收。(2)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完成项目一期工程的镇街(园区)两违办证明办理和取得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备案证。
二、变更后内容: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4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形式:电汇或转账或保函
投标保证金金额:20000.00元(大写:贰万元整)
账户名称:东莞新瑞光伏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宏伟路支行
账号:9550882021110401038
7.3.1合同履约担保
履约保证金形式:投标保证金转履约保证金或电汇或转账或保函
履约保证金金额:20000.00元(大写:贰万元整)
账户名称:东莞新瑞光伏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宏伟路支行
账号:9550882021110401038
三、变更后内容:第三章 评标办法
2.1 初步审查评审标准
计划工期:(1)应在合同生效之日起最长不超过90日历天内完成全部工程内容,并通过项目东莞市供电部门和质量技术监督局并网验收。(2)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完成项目一期工程的镇街(园区)两违办证明办理和取得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备案证。
四、变更后内容: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十九、违约责任” 增加以下内容:
19.14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承包方须完成项目一期工程的镇街(园区)两违办证明办理和取得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备案证,如逾期未完成的,视为自动放弃承接该项目,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附件6:《东莞望牛墩镇建安管桩1.2MWp分布式光伏项目EPC总承包工程合同》同样按以上修改。
五、变更后内容: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
1.“(二)投标函附录”修改内容:
计划工期:(1)应在合同生效之日起最长不超过90日历天内完成全部工程内容,并通过项目东莞市供电部门和质量技术监督局并网验收。(2)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完成项目一期工程的镇街(园区)两违办证明办理和取得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备案证。
2.“十一、投标承诺书”增加以下内容:
(8)我方承诺中标后,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完成项目一期工程的镇街(园区)两违办证明办理和取得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备案证,如逾期未完成的,视为自动放弃承接该项目,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六、其他内容无变更。
本变更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各投标人具有约束力。
招标人:东莞新瑞光伏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18日